韓國陸續傳出面板廠員工違法投效大陸或轉手機密技術文件案例,使技術外流疑慮升高。
9月16日,據業界透露,韓國大邱地方法院實施了此前針對A員工的禁令,該員工去年7月離開了LGDisplay。繼5月底,京畿道議政府地方法院對LGDisplay退休人員B發布了禁令之后,接下來的4個月內相似的案例接二連三地發生。
作為POLED專業技術人員的A某和B某,在5月和4月辭職時被要求不能就職于國內外的競爭對手,當然,他們也向公司提交了在職時得到的營業秘密不會在別的地方使用的內容的“營業秘密保護誓約書”。但是,與A某辭職時因個人事業為由而聽到的情況不同,據報道,A先生正試圖前往中國顯示器制造商V公司。
《大邱地方法》表示,A先生表示,自己退休,也沒有否認辭職的意向,并且也不知道與oled相關重要技術,但是該陳述被認為不可信,所以判決2年禁令,如果違反的話,需每天要支付1000萬韓元的間接罰款。
B某辭職的時候向公司方面表明了去美國的計劃,但是接收到了中國最大的顯示器公司B的入職通知書,被認定為泄密,也被判處了同樣的判決。
除了LGD之外,韓國三星顯示器(Samsung Display)對離職員工提出禁止轉職的假處分申請。三星顯示器要求特定員工在離職前必須簽署為期兩年的競業條款,但卻有員工提交簽署的保密協議之后未依約履行,反而在期限內投效大陸競爭對手。
被告C在2017年8月從三星顯示器離職后,謊稱進入韓國某家船舶安全管理公司,但同年9月隨即前往成都中光電科技報到。成都中光電是京東方的合作廠商,與京東方有相同的大股東,辦公室也鄰近京東方工廠。韓國法院認為A的銀行帳戶薪資紀錄并未載明公司名稱,京東方有刻意隱瞞欲藉此讓C能留在關系企業任職的嫌疑。
另一案件是三星顯示器的合作廠商員工借用職務之便,欲將5,130件從2017年8月24日~2018年2月23日的OLED技術文件轉交給大陸面板廠商。大陸廠商向D提議,若攜帶OLED技術跳槽,將給予3倍年薪保障(約2億韓元),D遂與其他3名同事共同竊取機密。韓國檢方獲報,在2018年3月包含B在內一行人欲攜帶存有機密文件的硬盤出境時,在機場進行逮捕,即時擋下技術外流危機。
京東方等大陸面板廠商為了盡快取得可撓式OLED生產技術,極力以金錢誘因吸引韓國業界人才。以OLED技術為例,2013年就被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MOTIE)納入國家關鍵技術,全球95%的OLED面板皆為韓廠所生產。2018年第1季三星顯示器在中小尺寸可撓式OLED的市占率更高達97.4%。
韓國業界認為若要防止先進技術外流,除了提供研發團隊額外獎勵之外,對相關合作廠商也應有完善保密體系,提高相關人員的保密意識。為此政府因提撥技術保護預算經費,并成立專職單位加以推動。
韓國學者表示,目前科技相關補償措施尚未完善,導致人員流動,且中小企業的保密管理水準也不夠。新技術并非大企業獨立研發,必須加強整個產業網絡上的保密層級,對研發人員也應進行教育,研發成果為共同資產并非個人所有。
另據韓媒每日經濟報導,有3名2018年才從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面板領域離職的高級工程師轉為京東方效力,協助京東方研發用于OLED基板的薄膜貼合制程。
韓國業界表示,大陸近來以3355(工作3年年薪3倍、工作5年年薪5倍)的條件利誘韓廠員工跳槽,目前已有50名三星電子、50名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與SK海力士(SK Hynix)離職員工共約百人在京東方任職,除面板廠外,協力廠也早已成為大陸廠商取得技術與人力的目標。
韓國政府表示,半導體、顯示器、智能型手機等尖端產業人才外流的情況日益嚴重,2015年查獲利用政府經費研發國家重點技術的人才外流事件僅3件,2016年便增加到7件。廠商事先預防與事后補救的難度愈來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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