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紋識別芯片領域,敦泰科技與深圳市信煒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信煒”)及其總經理莫良華(原敦泰科技研發副總)之間的糾紛可謂是人盡皆知。雙方的官司陸陸續續已打了兩年之久,前段時間還傳出雙方官司已了的傳言,但敦泰在今年年初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否認了這一傳言,并強調:敦泰保留一切追責權利,圍繞莫良華、信煒侵權引起的相關糾紛尚有近40起官司正在進行中。
筆者獲悉,近日前述相關糾紛中的敦泰前研發人員鄧某某競業限制案,敦泰又贏得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判定鄧某某違反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應向敦泰支付違約金及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以及東方通立公司應與鄧某某負連帶責任。
據悉,敦泰與莫良華及信煒等關聯公司之間的案件圍繞競業限制、專利權屬和侵犯商業秘密三個方面展開。
在競業限制案件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終審判決莫良華、覃某均違反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并應分別與信煒科技等公司連帶支付違約金給敦泰。
關于專利權權屬糾紛案,敦泰于2016年7月正式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審核了敦泰所提交的相關證據后已完成立案審判,并對敦泰提出涉案的18項核心專利判決歸屬敦泰所有。
據悉,在深圳市中院判決18項核心專利歸屬敦泰所有后,信煒及其關聯公司快速將另外近百項專利“拋棄”撤銷,致使敦泰無法通過職務發明的途徑將上述專利拿回,也導致敦泰無法針對上述技術申請專利保護。對此,敦泰在采訪中曾表示,撤銷放棄的近百項原本屬于敦泰的專利,敦泰是要向信煒及其關聯公司追責的,甚至在敦泰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信煒及其關聯公司是沒有權利基于這些專利生產產品的,后續必須要求信煒及其關聯公司賠償。
關于商業秘密案,敦泰認為按壓式指紋識別技術是其歷時3年研發,并經嚴格保密措施保護的,而莫良華利用曾擔任敦泰副總及研發部負責人職位之便與相關人員獲得了相關技術并經進一步研發,再由信煒向客戶進行產品推廣,敦泰認為被告信煒侵犯了其商業秘密。此案目前仍在審理過程中。
莫良華及信煒有沒有侵害敦泰的商業秘密?敦泰曾在采訪中表示:業內人士憑基本事實都能分析及判斷出莫良華及信煒是否侵害敦泰的商業秘密。相關情況:信煒的股東(磨石公司)在2015年2月成立,3月份莫良華從敦泰離職,6月份信煒成立,并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就申請了100多項專利,發表了指紋產品。但由于莫良華在敦泰任職期間即利用研發負責人的職務之便采用了多種手段掩蓋事實,導致此案的搜證難度極大,加上商業秘密類案件的復雜性,均為案件的正確裁決增加了難度,導致商業秘密案一審法院在認定事實時未能正確地還原事實真相。目前,雙方的商業秘密官司二審尚在進行。
至此,敦泰與莫良華及其相關公司及個人的訴訟,包括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侵犯商業秘密及專利權屬之爭,均仍在進行中,并沒有結束也沒有和解。
筆者認為,敦泰與信煒莫良華的案件,對芯片行業的用人規范、行業風氣、企業和員工的信任機制、知識產權保護等都有著重要影響意義,筆者也將持續關注敦泰和莫良華及信煒的糾紛動態。
關注我們
公眾號:china_tp
微信名稱:亞威資訊
顯示行業頂級新媒體
掃一掃即可關注我們